云南发模拟电视信号关停方案 明年3月底彻底完成关停
云栖网:7月20日,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发布了《云南省地面模拟电视信号关停方案》及《云南省地面模拟电视信号关停计划》。
按照《云南省地面模拟电视信号关停方案》,云南将自2020年7月20日启动模拟电视信号关停工作,基本规划还是按照总局的规划为保底时间,关键信息经DVBCN整理如下:
1、中央节目地面模拟电视信号将于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关停工作,有特殊情况的经广电总局批准后,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关停。
2、省、州市、县级节目地面模拟电视信号于7月20日起启动关停,已实现数字化播出的,于2020年11月31日前完成关停。
对于尚未实现地面数字覆盖的州市、县(市、区),云南要求各广播电视部门须尽快制定本地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方案,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快推进本地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关停。
此外,云南广电局还要求在进行工作中要结合下一步地面数字电视700兆赫频率迁移情况,及时向社会告知迁移调整后的地面数字电视接收频率信息。
详细内容见下文:
云南省地面模拟电视信号关停方案
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按规划关停地面模拟电视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广电发〔2020〕42号)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地面数字电视广播频率规划》,为确保按时完成我省地面模拟电视向地面数字电视的全面过渡,就做好我省地面模拟电视信号关停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云栖网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广播电视“12345”发展思路,充分认识《规划》的重要指导意义,提高我省广播电视无线频谱资源的利用率,全面推动我省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的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全省广播电视事业高质量创新性跨越式发展。
二、实施原则
各级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对地面模拟电视信号关停工作负主体责任,云南广播电视台和各州市、县广电局等设台单位负领导责任。各级广电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做好关停地面模拟电视和引导接收地面数字电视,因地制宜、周密部署,推动关停方案落实落地,圆满完成地面模拟电视信号关停工作。
三、关停计划
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决定自自2020年7月20日启动模拟电视信号关停工作。一是中央节目地面模拟电视信号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关停工作,有特殊情况的经广电总局批准后,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关停。二是省、州市、县级节目地面模拟电视信号7月20日起启动关停,已实现数字化播出的,于2020年11月31日前完成关停。尚未实现地面数字覆盖的州市、县(市、区)广播电视部门须尽快制定本地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方案,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快推进本地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关停。三是按照云南广播电视台和各州市、县广电局的申报,具体关停计划见附件。
四、实施时间内容
(一)宣传阶段(2020年6月-2020年7月中旬)
1.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省局6月22日印发《关于落实总局按规划关停地面模拟电视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已对地面模拟电视信号关停宣传作出部署,各州市各单位已陆续开展宣传。《云南省地面模拟电视信号关停方案》制定后,省局将在官方网站、“云南广电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告和宣传。各级广电部门要进一步履行社会告知义务,通过当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机构、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微博APP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向社会告知本单位本辖区地面模拟电视信号关停的时间安排。引导模拟用户接收地面数字电视信号,以及通过有线电视、IPTV、直播卫星等方式收听收看广播电视,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2.畅通意见反映渠道。云南广播电视台和各州市、县广电局等设台单位要设立专用投诉咨询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收群众的意见建议并进行答复。
(二)关停阶段(2020年7月下旬-11月)
1.进一步完善方案和预案。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根据省局下发的工作方案、关停计划表,结合辖区内地面数字电视覆盖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级地面模拟电视信号关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准备,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化解舆情风险。
2.稳妥推进关停工作。在完善本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做好辖区内地面模拟电视信号的关停工作,并做好设备管理。在关停地面模拟电视信号之后的1个月以内,各级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站不允许拆机,要确保设备处于可立即恢复模拟播出的技术状态。
3.及时回应投诉和咨询。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及时回应地面模拟电视接收用户的投诉和咨询,要及时准确核实情况,妥善处理。针对疑难问题,向当地政府或上级广播电视部门报告处理。
(三)完善阶段(2020年11月-)
1.加快推进地面电视数字化。总局明确,各级地面模拟电视信号都将逐步停止播出。为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在现有无线发射台站有效覆盖区域内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的要求,本地电视节目尚未实现地面数字覆盖的州市、县(市、区)广播电视部门要尽快制定本地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方案,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快推进本地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
2.严格落实先批后建原则。各地在推进本地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作中,要严格落实《规划》要求,启用迁移调整后的规划频道,严格履行新建发射系统的报批手续,将技术参数、播出内容逐级报至省局、总局批准,严禁擅自启用地面数字电视频道开办电视业务、擅自调整技术参数和播出内容,确保地面数字电视健康有序发展。
3.持续做好模拟用户收视引导。地面模拟电视信号关停后,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持续做好地面模拟电视用户收视引导,加大工作力度,引导群众通过其他多种方式收看电视,确保提供高质量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同时要结合下一步地面数字电视700兆赫频率迁移情况,及时向社会告知迁移调整后的地面数字电视接收频率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地面模拟电视信号关停事关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转型升级,事关人民群众享受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权益,必须确保有序开展、平稳过渡。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传输发射部门、监测机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新闻媒体等单位,积极稳妥推进关停工作。对不能如期完成关停或存在重大风险等特殊情况、突发状况的,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及时查明情况妥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省局,最终完成关停工作后要及时逐级报备。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主动做好地面数字电视信号接收宣传,做好政策解答和收视技术指导服务,力所能及帮助弱势群体,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一是针对可能引起的舆情,要加强监测、预警,担负起舆情应急处置责任;二是针对群众咨询和投诉,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妥善处理。
(三)加强安全保障
安全是广播电视的生命线,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安全播出责任制,地面模拟关停期间和关停后,要始终确保播出安全。作为无线电视信号保障的一线部门和关键环节,各级传输发射部门要守好阵地,确保各级节目地面数字电视信号的安全播出。各级监测监管部门对关停的地面模拟电视节目不再纳入监测,要加快监测系统升级改造进度,实现地面模拟电视监测与地面数字监测的有效衔接,守好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