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个部门合力推进 哈尔滨制定学前教育改革“任务表”
云栖网:为满足适龄幼儿接受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哈尔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14个部门合力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并制定任务和措施。
任务一: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
主要措施:
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布局规划确定的建设时序及时启动幼儿园项目建设,通过居住小区配建、新建改(扩)建、盘活闲置资源等方式,多措并举,増加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减少服务“盲区”,满足群众“就近入园”需求。
创新机制多渠道发展公办幼儿园。逐年新建、改扩建符合标准的公办幼儿园。各区、县(市)政府要因地制宜,盘活闲置资源,可将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騰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等,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幼儿园。鼓励有条件的公办示范性幼儿园通过举办分园、承办新园、连锁化办园、托管弱园和合作办园等形式扩大规模。具备条件的公办中小学附设幼儿园可剥离为独立建制的公办幼儿园。探索“新型公办幼儿园”办园模式。
大力发展农村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依托公办中心园设立分园。可灵活调整公办中心幼儿园日常作息和节假日休息时间,开设周末“混龄托管班”“季节班”,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配备校车、按规定给适龄儿童降费补助等方式盘活闲置资源。
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依据《哈尔滨市普恵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各区、县(市)政府对认定的普恵性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综合奖补、教研指导、派驻公办教师、开展教师培训等方式,支持普恵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任务二: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
主要措施:
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支持社会资金办园。主要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等。
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按照教育精准资助要求,准确核实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孤儿、残疾儿童基本情况,通过减免保教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资助相关幼儿顺利入园。
任务三:完善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主要措施
落实有关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配备规定。依照有关规定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采取统一招考、县管园聘等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各卫生保健人员。
完善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完善公办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绩效考核办法。落实教师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政策,按规定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处理。每所示范性幼儿园都要培养、培训1-2名家庭教育专家,定期开展家庭教育讲座。
任务四: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主要措施
改善办园条件。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农村薄弱幼儿园加大扶持力度,配备办园必需的保教设施设备,提升整体办园水平。
实施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积极开展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及地方冰雪特色活动等。深入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
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覆盖面。各区、县(市)根据园所数量配备1-2名专业的专高教研员和一定数量的兼职教研员队伍。
健全质量评佔监测体系。定期开展哈尔滨市幼儿园规范化评审和保教常规检查。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资源监管。
任务五: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幼儿园安全优质发展
主要措施:
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建立幼儿园基本信息各案及公示制度,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幼儿园门卫值班室应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公安局联网。落实好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对于存在伤害儿童、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幼儿园,及时进行整改、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吊销办园许可证有关责任人终身不得办学和执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民办幼儿园要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依规设置会计账簿,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每年依法向当地教育、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经审计的对务报告。民办幼儿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
分类治理无证园,将无证园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各区、县(市)对辖区内无证园进行摸底排査,建档立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档案信息进行全面核査,分类监管。各区、县(市)要探索研究本地无证园向规范化幼儿园发展的过渡性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2020年底前,稳妥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