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内部审查新规流出,再想靠影视剧捞快钱,没门了!
云栖网:国家在影视方面的政策一直对行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业人员必须掌握并根据政策及时调整创作方向才能更好的发展。
最近,网上流传了一份“总局关于影视题材拍摄内容的内部分享”文件,这次的政策主要针对电视剧和网剧,内容涉及影视创作方向、题材、意识形态、重大历史节点、民族文化等问题。可以说,此次新规所涉及的范围更广,管束也更加严格,这无疑对影视制作团队敲响了一记警钟。
总结起来,新规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一、历史
1、正史不可以颠覆性改编,野史可以进行改编。如《三国志》不可改编,但《三国演义》可以。
2、要符合历史常识、古代文化习惯。如《新三国》中曹操怒摔玉玺就不符合古代人“皇权神授”的历史常识;魏晋崇尚孝道,出现对父母不敬的情节就欠妥。
3、不能违背已有定论的人/事/物。如《军师联盟》中的司马懿,可以怕老婆,可以在小老婆中间穿梭,但是主要成就:抵御蜀汉诸葛亮的北伐:屯田水利,灭公孙渊,要完全尊重正式记载;真实历史背景下,没有记载或野史中的小人物,可以进行改编,比如以司马懿身边的某个侍卫作为故事角色进行演绎。
4、不能过分渲染腐朽的历史观,价值观,宣扬没落的言行方式。如《甄嬛传》《如懿传》《琅琊榜》,渲染的后宫的阴谋,剧中传达的价值观都不是中华传统文化,不具有普世和正面性。
5、不能触碰历史禁忌。中国领土自古以来强调统一,对于汉唐时期的疆土扩张、汉武帝时期西北的征战都要避免提及,夜郎、楼兰等地区不能说国,自古以来都是中国的领土;岳飞也不称作民族英雄,大金也是中国的一部分;此外左宗棠等人物的历史不宜涉及影视作品中,左宗棠曾代表清政府镇压回族起义,具体可以参考张承志《心灵史》一书。
6、要完全架空历史。虚构要彻底,找不到历史根据,服化道元素不能有明显的朝代风格。如《冰与火之歌》就创造了一个完全想象的世界。
7、美化民国、北洋政府(李鸿章、袁世凯等)要控制,会是接下来审查的重点。
二、民族宗教
1、要符合宗教的法律法规,少数民族条例。
2、影视作品不是宣传宗教的渠道,要尊重宗教文化。反面教材如《不负如来不负卿》就违背了佛教断情欲的原则。
3、要尊重少数民族习俗,文化,严格控制服化道等问题,避免因为文字错误,服装错误,台词争议引发民族矛盾。
三、题材
1、多创作以平凡小人物为主角的故事,减少历史人物及历史名人的改编。
2、国事勿要妄议,规避社会制度,国家现状,大的发展形势等问题。
3、提倡科学性。
①玄幻奇幻魔幻以后可都归到科幻类,以规避审查。
②坚持唯物主义,破除封建迷信,如果非要表现迷信的情节,可设计成做梦、精神疾病、想象,而不是转世来到现实生活中。如《灵魂摆渡》类题材近年就不要做了。
③八卦、《易经》不属于禁忌范畴,风水、阴阳要视情节来定,比如,定基选宅可以出现,风水先生可以有,但不可以成为推动剧情的关键,不要让道士施法,涉及江湖,法术等不要跟宗教做联系,不要和妖道巫术联系到一起。
④古典传说、名著不可颠覆性改编。如《西游记》不可师徒组CP,妖怪可以出现,但以唐僧为核心的取经团队,不能改变其人性的特点,服化道的变化是可以的;反面角色可以改编,如《三国演义》里的三姓家奴吕布;许仙与白娘子,秦香莲,梁祝等,不建议做颠覆性的改动,要考虑观众的感受。
4、提倡合法性。
①盗墓本身就是违法的,不要提及。为了规避审查,可以设计成人物探险冒险,以及无意中闯入、不小心掉进了墓里。
②未成人不可以在影视剧中出现犯罪情节,不主张展示暴力。
③涉案题材是重点审查对象,公安部也需要审查。不能过度表现犯罪细节,诱导犯罪,卧底警察(化妆侦查员)不要吸毒,杀人,过度邪恶。反面案例《余罪》。
5、提倡正能量。
①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传达爱。
②改编名著中的鬼怪必须是美好善良的。如《聊斋》中的鬼要塑造成美好的鬼,《倩女幽魂》的女鬼也可以变成其他妖,如猫妖,但也要不违背善良美好的设定。
③穿越的人物要有正能量,不能影响整体的历史格局改变,要对穿越之后的时代有正面作用。
④青春题材要规避早恋。如近年大火的校园青春题材网剧《最好的我们》《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等都不符合规定,可设计成先暧昧,成年后再挑明。
⑤现实题材要三观正,可以追求财富,但也通过正当手段,不能炫富。反面案例《北京女子图鉴》。
⑥问题艺人、敏感编创团队参与的影视作品会重点把控。如房祖名、柯震东等涉毒艺人,港独、台独艺人等。
⑦2018年改革开放40周年、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要重点要表现人民的美好生活,体现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18年下半年可多创作及上线此类作品。
6、不建议在影视题材中涉及同性恋题材。
近年来,随着影视产业的迅速发展,网络新媒体的日益繁荣,电视剧、网剧的数量也急剧增加,然而,作品质量不高、内容误导受众、行业乱象等问题却越发突出。广电此次出台新政策,就旨在杜绝这些问题。
这对影视创作者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新规淘汰掉了部分只为赚快钱,不认真创作,没有文化底蕴,篡改历史,滥竽充数的作品,使得高质量的影视作品获得更多的市场,有利于影视产业的繁荣发展,提升观众的审美水平和艺术素养。
另一方面,管控的严格也为创作者的创作空间带来了限制,例如,我们评价颇高的《甄嬛传》《琅琊榜》《灵魂摆渡》《余罪》《北京女子图鉴》《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等都触碰了这根红线,所以,如何在题材选择和故事情节上做出调整,在影视艺术性和国家意识形态方面进行平衡,才是影视创作者的当务之急。
新规还在其他方面进行了补充:
1、电影改编不适用于电视剧、网剧,因为受众不同。
2、艺术作品不是政治宣传片,真善美的体现就是好的。
3、《战狼》《红海行动》飘飘然了,有武器不能过于宣扬,别把西方敌人作为自己的假想敌。
4、游戏改编可以,但表现的是玩游戏的人就不行。
可见,此次的政策虽在文化和思想性上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但并不代表我们被束缚手脚,只能拍主旋律。国家出台政策正是看到了影视产业,特别是网络影视繁荣爆发的趋势,是希望我们的市场环境能干净一点,影视剧的质量能好一点,弘扬真善美、正能量,民族文化底蕴的作品多一点,只有表现本民族文化和精神的内容才能永久屹立于世界艺术之林,而为了迎合受众而故意制造娱乐的快消品只会迅速淘汰。
但这些并不等于政治宣传片,对创作者来说,新规带来的将会是更大的挑战,如何在正能量、主流价值观的内核下深入挖掘人性,创作出有态度、有内涵的作品,成为了创作者的又一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