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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分类分步推进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云栖网 2018-02-22 11:00 来源:凤凰海南站

云栖网:省政府近日印发《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描绘我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美好蓝图。《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省在基本公共教育、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等方面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如,率先从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开始,分类分步推进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措施,实现全省范围内养老保险待遇异地领取、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并逐步扩大到异地常住人口等。

扎实推进第三期(2017—2020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及后续工作,通过新建、改扩建、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等方式,增加幼儿园学位供给。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引导和支持更多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到2020年,每个乡镇、农场场部区至少举办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人口较多的举办第2所公办幼儿园。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86%。

·义务教育

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到2018年,全省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县(市、区)比例达到100%,所有学校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实现县域内均衡配置教师教育装备,全面缩小义务教育的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到2020年,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大班额”;每个县(市)根据人口发展及需求情况举办县级高教中心(中等职业学校)并完善功能。

·高中教育

分类分步推进高中免学杂费

新建一批优质普通高中,支持各市县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进一步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到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

率先从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开始,分类分步推进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具体为:免除全省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并对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再免除住宿费和教材费。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住宿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及住宿费标准确定,免除教材费标准按照每生每年600元确定。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费标准相应免除学杂费、住宿费、教材费。

关键词

基本医疗卫生

妥善解决延长生育假、陪产假

到2020年,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40%以上。

加强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推动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妥善解决延长生育假、配偶陪产假等奖励假的待遇保障。

关键词

基本社会保险

发展长期护理保险

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经办运行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探索建立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保障制度,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

实现全省养老保险异地领取

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探索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合理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对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大病保险报销50%~70%。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措施,实现全省范围内养老保险待遇异地领取、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并逐步扩大到异地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