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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鼓励部分地区实施免费一年学前教育

云栖网 2018-01-11 09:51 来源:辽一网

云栖网:我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免费一年学前教育。到2020年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超八成。今年全省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加强儿童医院、儿科、妇幼机构建设,合理增加产床。

日前,省政府发布《辽宁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到2020年,在公共教育方面,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80%;在就业创业方面,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200万人;社会保险方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698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290万人;在医疗卫生方面,人均预期寿命80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4%,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问题处置率达100%;在基本社会服务方面,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达3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0%;在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方面,国民综合阅读率达8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43%。

■现状

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77%

过去五年,在教育公平方面,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77%。

在公共就业服务方面,全省已有10个城市实现就业失业信息与社保信息互联互通。城镇新增就业累计348.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

在社会保障方面,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683.9万人、2396.2万人、1949万人、665.3万人、918.6万人和789.3万人。在全国率先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并实现全覆盖。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基本实现全覆盖。

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辖区常住人口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达到80%、65%和6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0%以上。

在社会服务方面,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0.1%和14.6%。截至2015年底,全省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735所,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22万张,初步形成了公办、民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共存的养老服务模式。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全省累计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29.25万套。

■基本公共教育

发展科技体育外语等特色高中高中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

鼓励依托幼儿园建立0至3岁早期教育机构,按照国家和省办园标准及装备规范,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水平。

到2020年,全省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评星定级的幼儿园达到80%。

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创新普通高中发展模式,积极发展科技、艺术、体育、外语等特色高中。鼓励普通高中开发特色课程,打造优质学科。支持高中与高校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培养特色创新人才。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

完善高中阶段教育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到2020年,依托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院校、社区学院,建设50个示范性社区继续教育中心;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普遍建立老年大学和家长学校;实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达到800万人次,城镇居民社区教育覆盖率达到70%,老年教育覆盖率达到70%。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鼓励民间艺人等参与职业教育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

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按标准确认一批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免费一年学前教育。支持职业院校师生拥有知识产权的国家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开发与产品设计成果依法转让或在企业作价入股。鼓励民间艺人、民间工艺大师、技术专家、技能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

■基本劳动就业创业

为入驻孵化基地初始创业者提供免费使用创业孵化服务

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科研人员在职、离岗创业,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等领域创业就业,建立宽容失败的政策保障机制。

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入驻孵化基地的城乡初始创业者(含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提供免费使用或低租金的生产经营场地及创业孵化服务。建成3000平方米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园)30个,建成1500平方米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园)100个。

此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基本社会服务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平均增长约7%

未满16周岁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完善社会救助和物价涨幅挂钩联动机制。

“十三五”时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平均增长7%左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年均增长7%左右。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适当扩大救助病种,逐步取消病种限制,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覆盖90%以上地区。

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限额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基本医疗住院救助比例达到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的80%左右。

家庭医生为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在养老服务方面,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关系,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方便老年人就医。

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形成公办、民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共存、社区居家养老与集中供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

支持新建、改扩建国办养老服务设施,到2020年地市级城市要建有一所综合性老年人养护中心;每个县(市)要建有一所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

推进惠民殡葬改革开展免除基本殡仪服务费试点

在便民服务上,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开通移动服务终端、开办公共微信微博。

实施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新举措,探索建立提供婚姻登记、婚前指导、婚姻介绍、矛盾调解、婚礼服务等内容的婚姻服务中心。

推进惠民殡葬改革,开展免除基本殡仪服务费试点。

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广覆盖,社区专业和商业服务规范便利,群众性互助和志愿服务制度化,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建立公共服务、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内容体系,实现居民生活舒适方便。

■基本医疗卫生

部分城市公立医院转为专科医院

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增加县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床位规模。部分城市公立医院通过整合、转型、改制、重组等形式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老年医学等专科医院和社会办医院。推进医联体制度建设,探索形成多种形式的医联体组织模式。到2020年,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

在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方面,县级以上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原则上每个市设置1个市办中医类医院、每个县(市)设置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

在医养结合上,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鼓励支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

坚持养老与养生相结合,将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养生保健和“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

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到2020年,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加强儿童医院和综合性医院儿科以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合理增加产床。加快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及护士人才培养。

实行“招生与招聘并轨、校地共育”的基层卫生人才订单定向培养模式,“订单式”培养的住院医师和全科医生要在乡镇卫生院等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一定年限,聘期内享受所在县(市、区)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到2020年底,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基本社会保险

推进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实现城乡居民省内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健全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政策体系,用好失业保险结余资金。推进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适时推动长期护理保险。

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扩大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在加强医疗管理、节约医疗费用、保障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基金结余适度的基础上,动态确定和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实现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建立标准统一、全省联网的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并简化转续流程,推行网上认证、网上办理转续,实现全省范围内养老保险异地领取、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和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

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社会保障卡覆盖全省70%以上人口,在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及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全面开展全民参保登记,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以非公有制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服务业企业等行业和个体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城乡居民、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完善参保政策,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

全面启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推进医保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2018年全省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基本住房保障

保障房房源以租赁补贴为主

在公共租赁住房方面,主要面对城镇中低收入(含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地方政府决定纳入保障范围的其他群体进行保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或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孤寡老人、符合条件的单亲家庭,予以优先安排。保障房房源由实物配租为主转变为租赁补贴为主,通过配建、购买、长期租赁筹集房源,原则上不再集中建设。加强保障房准入退出管理。

在棚改中,以集中新建回迁房为主改为以货币化安置为主。

健全公共租赁住房退出机制,监测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按年度对保障家庭进行审核、复核,动态调整租金补贴标准;对实行差别化租金的保障对象,可适当调整租金水平。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可停止发放租金补贴、实行市场租金或责令限期退出。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社区书屋将代销出版物

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开展出版物代销业务。支持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开办24小时书店(书吧)。到2020年,力争实现乡镇和高校实体书店全覆盖。

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

在全民健身服务中,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规定,扩大补贴范围,强化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力度。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科学健身指导网络,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和乡镇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站,开展体质监测、健身指导和运动干预相结合的城乡居民体质干预工作。建设亲民、便民、利民、惠民的社区健身站点、社区公共运动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百姓健身房等村(社区)体育健身设施,丰富“15分钟健身圈”的内涵。推进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户外营地等户外体育设施建设。